香港民主黨前主席胡志偉獲高等法院批准有條件保釋外出,以便出席父親的喪禮。
▲香港民主黨前主席胡志偉(圖)獲高等法院批准有條件保釋外出,以便參加父親的喪禮。(圖/中央社)
綜合本地媒體今天的報導,被當局收押的胡志偉向高院申請保釋外出並出席父親的喪禮,獲港區國安法指定法官杜麗冰批准有條件保釋外出。
但保釋條件規定,胡志偉參加的喪禮須在私人場合舉行、只容許家人參與,以及不准與其他無關人士聯絡等。
胡志偉的父親4月中離世,今晚設靈,他早前向懲教署申請外出參加喪禮,但遭署方拒絕,並建議他以視訊方式參與。
對於署方不批准胡志偉參加父親的喪禮,有輿論認為不近人情,也有違中國人的孝德。
今年初,胡志偉與大批泛民主派人士被警方依「顛覆國家政權」罪名逮捕。胡志偉原先與其他被捕人士都獲警方批准保釋,期間他交出一本英國公民(海外)護照(BNO)作為保釋條件。
但警方發現,胡志偉去年中曾因涉嫌干犯煽惑、舉行及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同年12月獲法庭批准保釋,當時的條件是交出全部旅遊證件。
為此,警方指他去年底未依法庭指示交出所有旅遊證件,違反當時保釋條件,因此要求法庭撤銷他的保釋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