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實習編輯葉定豊報導
新竹一名人妻在2015年發現丈夫外遇後,氣得怒告小三,當時雙方以30萬達成和解,並要求對方不再和人夫聯絡,沒想到小三死性不改,再次找人夫多次出遊,人妻發現後,再度提告求償。不過人妻在2019年7月間在路上碰到小三,當場氣得怒罵:「不要臉」等語,甚至還用手推對方,反遭小三提告,依傷害罪判拘役20天,科罰金2萬元,緩刑2年。
判決書指出,人夫在 2016年間外遇小三,2人不但互傳鹹濕對話,還上摩鐵發生關係,甚至拍下私密照,更誇張的是,小三還要求他離婚。隔年正宮發現這段姦情後,氣得向小三求償50萬元。全案經新竹地院審理後,判小三需賠償正宮30萬元,事後雙方在2018年3月在解筆錄中約定,倘若小三再犯,就要支付25萬元的違約金。
正宮沒想到,才剛調解完2個月後,小三竟然和人夫約出門慶生、出遊,讓她氣得提告並要求給付違約金,經法院審理後,2020年7月8日宣判小三需賠償正宮10萬元確定。
▲正宮發現丈夫外遇後,氣得向小三求償30萬元。(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正宮經歷這兩件事後,仍憤恨難平,2019年7月某日傍晚在街上碰到騎機車的小三,就上前理論,不過小三的回覆讓她很不滿,導致正宮當街狂罵「小三」、「賤女人」、「不要臉」、「妳爸媽怎麼生出妳這種女兒」等,甚至用手推對方的機車,導致機車壓到小三的腿,造成右小腿多處挫瘀傷、車體左側車殼磨損、油料外洩等。事後小三不堪受辱,到警局報案提告。
法院審理時,正宮否認公然侮辱,不過法官聽完證人說詞後,因此不採信正宮說法,不果法官考量到她的婚姻被小三介入3年多,還和丈夫分居,獨立扶養2名幼兒,導致她身心俱疲,心有不甘才會找小三理論,因此事發當下不能要求她以「溫良恭儉讓」的態度和小三理論,且對方的身分確實是「小三」,應該多加反省。
雖然正宮確實一時氣憤犯下傷害、毀損等罪嫌,但她犯後坦承犯行,且小三的傷勢、財物損失屬於輕微,因此法官依傷害罪判正宮拘役20天,科罰金2萬元,緩刑2年,公然侮辱罪部分則免刑,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