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啓明/新竹報導
新竹市政府19日公布確診的30多歲案2349,這名30多歲男性,因個人原因不配合疫調、說明接觸對象,甚至動用關係找民代關說,造成疫情困難,市府於22日依《傳染病防治法》對其重罰30萬,市府表示,防疫期間將加強取締未按規定戴口罩違規,累積至今已開罰205件。
▲新竹市政府對案2349重罰30萬元。(圖/資料畫面)
19日公布的30歲男性、確診案2349,因曾與案2011苗栗建商於11日前往板橋用餐,之後轉往桃園金沙酒店,疫調期間卻始終不願透露「與誰一起上金沙酒店」,甚至其職場老闆不願提供員工名單,還找民代來關說,造成疫情調查困難。
因此市府就個案告一段落,做相關處分,22日依《傳染病防治法》對其重罰30萬,市府表示,防疫期間將加強取締未按規定戴口罩違規,累積至今已開罰205件,呼籲民眾不要以身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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