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就保費緩繳6個月 即起可提申請

為了協助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的事業單位及勞工,勞動部二度推出勞保費及就保費緩繳措施,最多可緩繳6個月,今天起至11月30日止可向勞保局提出申請。

▲勞保局指出,緩繳申請期限從今天至11月30日止,能申請4月至9月份勞、就保保險費及勞工退休金緩繳6個月。(圖/中央社)

國內新冠肺炎(2019冠狀病毒疾病,COVID-19)疫情嚴峻,勞保局今天指出,疫情期間受到影響的投保(提繳)單位及被保險人,如果符合「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規定,由各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認定受影響的產業或事業及與產業相關的職業工會被保險人,或經各縣(市)政府勞工行政主管機關核准減班休息的投保(提繳)單位,都可向勞保局申請緩繳。

勞保局指出,緩繳申請期限從今天至11月30日止,能申請4月至9月份勞、就保保險費及勞工退休金緩繳6個月,且緩繳期間免徵滯納金。

勞保局表示,這次申請緩繳的投保(提繳)單位及被保險人應填具申請書,並以郵寄或傳真向勞保局提出申請,職業工會被保險人則經由職業工會提出申請,相關資訊及申請書可至勞保局全球資訊網參閱。

勞保局提醒,申請如經核准,從寬限(限繳)期滿日起算,得延後半年繳納,而緩繳期間免徵滯納金,但若是辦理緩繳前已繳納的勞(就)保費及勞工退休金,則不得改申請緩繳。

去年初新冠肺炎疫情剛開始衝擊國內產業生計時,勞動部也曾提供勞、就保保險費及勞工退休金緩繳協助,當時勞、就保費申請緩繳金額逾新台幣56億元,勞退金則逾43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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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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