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盈君/台北報導
男子湯景華於2016年間,因跟翁姓男子有訴訟糾紛,心生不滿挾怨報復,凌晨跑到對方位於三重住處縱火,造成翁家6人命喪火海,法院一、二審均依殺人罪嫌判死,上訴至最高法院發回更審,更一審、更二審仍判死刑,湯景華被4度判死,而湯的押期即將屆滿,雖目前正值防疫期間,但最高院考量仍有開庭必要,故會在兼備防疫措施前提下,於本月18日如期開庭。
▲湯景華縱火奪6命被4度判死。(圖/資料照)
回顧案情,2014年4月間,湯景華在三重某小吃店用餐,與店家爆發口角,當時在場的翁男上前制止、勸架,湯因此對翁男及老闆提告傷害,但法院最後判翁男無罪。不料湯景華懷恨在心,據判決得知翁男住處後,於2016年3月23日凌晨3時許,前往翁男位於三重的住處縱火,造成翁男的父母、姊姊、叔叔、堂妹等6人命喪火海,翁男當時正在服兵役逃過一劫。
▲湯景華縱火奪6命被4度判死。(圖/資料照)
而檢警偵辦期間,湯男聲稱不知道會燒死人,又稱吃了安眠藥不清楚,堅稱縱火案與他無關,但法院一、二審均判他死刑,上訴至最高法院,全案發回更審,翁男依舊否認犯案,還說此案與他「一點關係都沒有」,又宣稱遭員警威脅,且接受檢方偵訊時,員警就坐在後面,讓他「心理壓力很大」等,控被警方「不當對待」、「疲勞訊問」,高院更二審於今年4月間,仍判湯景華死刑,可上訴。
▲湯景華縱火奪6命被4度判死。(圖/資料照)
近期由於湯的押期即將屆滿,最高院指出,此案為社會矚目重大案件,具有時效性,故認為有開庭必要,為兼顧案件公開審理,及配合防疫措施,最高院規劃在法院對面的寶慶院區,開放4席民眾旁聽席、座位間隔1.5公尺,同步播放法庭影音畫面,民眾也可透過司法院與最高院網站瀏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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