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盧素梅/台北報導
針對外界質疑,四大公投案延後到12月28日舉行、但台灣基進立委陳柏惟罷免案卻仍可以在8月28日舉行?對此,中選會今(3)日表示,罷免案昨日宣告成案的同時,依法須訂投票日,待被罷免人依法答辯的期間屆滿後才正式公告,而於正式公告後,後續才有是否改定的程序。至於陳柏惟罷免案是否更改投票日期,則擬於7月16日提交中選會委員會審議。
▲中選會主委李進勇2日
中選會昨日委員會議宣告陳柏惟的罷免案成立,並將在8月28日舉行投票,投票起、止時間自上午8時至下午4時。
中選會表示,根據選舉罷免相關辦法,罷免案之投票,應於罷免案宣告成立後二十日起至六十日內為之。罷免案宣告成立後,主管選舉委員會應於10日內將罷免理由書副本送交被罷免人,請被罷免人10天內提出答辯書。罷免案之投票日期、投票起、止時間,依規定將於被罷免人提出答辯書期間屆滿後5日內發布之罷免公告中載明。
中選會表示,就法定程序而言,本案於7/2宣告成案的同時,依法須訂投票日,待被罷免人依法答辯的期間屆滿後,始得正式公告,而於正式公告後,後續才有是否改定的程序。實際上,除中選會新聞稿已有說明外,該會在記者會中也有明確的說明:至本案是否另改定投票日,將提交7月16日的中選會委員會議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