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樂妍慘了!喊「我是中共黨員」 陸委會:屬實可罰50萬

娛樂中心/林奇樺報導

前女F4團員劉樂妍近年將演藝重心轉往中國,甚至也多次公開批評台灣,被許多台灣人封為「女版黃安」,而近日適逢中國共產黨建黨百年,劉樂妍在上月底就在微博喊出了「我是中國共產黨黨員劉樂妍,我在河北向黨報到」,結果被前桃園市議員王浩宇檢舉。王浩宇昨日也在臉書貼出了陸委會的回應,陸委會表示已經著手調查,屬實將開罰劉樂妍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鍰。

▲王浩宇舉報劉樂妍違反《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圖/翻攝自王浩宇臉書)

劉樂妍於6月23日在微博上傳一張圖片,上面寫著「慶祝中國共產黨建立100年」,下方寫著「我的黨齡1年,我是中國共產黨黨員劉樂妍,我在河北向黨報到!」但圖片曝光後卻也引發中國網友熱議,就有人留言奉勸「如果你不是黨員,請刪掉。黨徽是信仰、是力量、是奉獻,絕對不可搞笑」。

而前桃園市議員王浩宇也在臉書發文,並表示已經檢舉劉樂妍違反《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他表示:「日行一善,幫助劉樂妍女士回歸祖國。加入中國共產黨違反兩岸人民關係條例33條,回台灣就得被重罰50萬、還可能會被撤銷戶籍、取消健保,甚至失去台灣的公民資格,祝福劉女士在中國生活愉快。如果有要來台旅遊,記得申請入台證。這樣會善有善報吧?」

▲劉樂妍解釋,微博的圖片只是一款手機遊戲,稱自己還沒有加入中國共產黨。

對於PO出來的圖片引發軒然大波,據《ETtoday新聞雲》報導,劉樂妍表示只是一款手機遊戲,要大家不要太認真,更說若入黨手續簡單一些的話,就會考慮入黨。

不過王浩宇昨日也更新了檢舉的進度,陸委會回函表示「中華民國是主權國家,中共始終企圖以武力併吞台灣,不斷擴大政軍施壓威嚇,長期在國際場域打壓,是台海和平穩定的最大威脅。台灣人民參加『中國共產黨』,與我國民主憲政體制無法相容,影響台灣的安全與安定,對於違反『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33條第2項』規定者,得處新台幣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鍰」。

▲王浩宇貼出陸委會回函,陸委會表示,已著手調查,若屬實可罰10萬到50萬。(圖/翻攝自王浩宇臉書)

陸委會接著指出,有關劉樂妍是否加入中國共產黨一案,政府會秉持依法行政、勿枉勿縱的原則處理,已經會同主管機關內政部進行了解,如果屬實將會適時對外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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