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昱孜/高雄報導
高雄一名從事殯葬業的男子小宇(化名),日前到舞廳消費並帶一名小姐阿涵(化名)出場,之後竟強行帶到摩鐵欲發生性行為,遭到對方拒絕後,小宇竟還用台語撂下狠話:「X你娘,今天就是要X妳」,阿涵趁隙脫身,並報警處理;高雄高分院一審依強制性交未遂罪,判處小宇有期徒刑2年,上訴被駁回,小宇必須入監服刑。
判決書指出,2016年5月,小宇前往苓雅區舞廳消費,並於7時結束營業後帶小姐出場,小宇先送友人回家後,隨即把阿涵載往汽車旅館入住開房,雙方因為性交易價格談不攏,爆發口角衝突,豈料小宇竟然心生不滿,強行將阿涵壓制床上,還用不雅字眼辱罵她:「X你娘,今天就是要X妳」。
▲舞小姐被包出場差點遭性侵得逞。(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阿涵當時奮力反抗還伴隨哭泣,小宇只好因此停止動作作罷,但粗暴的方式已經在阿涵膝蓋、大腿內側、手臂都留有下瘀青,之後想辦法脫身後向友人哭訴後並報警,警方調閱監視器全案進入調查,並由地檢署起訴。
小宇辯稱,到汽車旅館後阿涵才說要再支付2萬4千元,才能發生性關係,認為自己好似被仙人跳,因為價錢談不攏就開車離開,並沒有性侵情事;但法院審理後認為,阿涵指證歷歷且還附上驗傷單,依強制性交罪判小宇2年有期徒刑,檢方上訴後遭最高法院駁回,小宇依法將等待執行通知入監服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