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經中心/林奇樺報導
今年度的住宅補貼第1次受理時間今(2)日起開放民眾申請,在本月31日以前,民眾都可以針對「租金補貼」、「自購住宅貸款利息補貼」及「修繕住宅貸款利息補貼」三大類提出申請。但要注意的是,今年因為新冠肺炎疫情取消了臨櫃申請,改採線上、郵寄及舊戶同意帶入前次資料方式受理申請,同時加快地方政府審核,讓補貼盡早核撥。營建署表示,為鼓勵民眾多使用線上申請服務,線上申請且送件成功者,即可獲得抽獎機會,備有電子禮卷、Gogoro等大獎!
▼▲今年住宅補貼僅提供線上申請及郵寄申請。(圖/翻攝自內政部營建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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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度「租金補貼」於2日9時至本月31日17時開放民眾申請,營建署表示,去年已依地區、是否單身及單身者之年齡調整租金補貼金額為2600元至5000元不等,今年再依城鄉差距、家戶人口數、是否具備經濟或社會弱勢身分等,細分為2000元至8000元不等(請見下表)。
營建署表示,已租屋者申請「租金補貼」需檢附租約、郵局存摺、建物登記資料,未租屋者雖先不用檢附租賃契約及建物登記資料,但仍需檢附郵局存摺封面影本。
營建署提醒,租賃契約應記載出租人身分證字號或統一編號,地址應與建物登記資料所載地址相同。另外,有關建物登記資料應包含建物登記謄本、所有權狀影本、建築物使用執照影本、測量成果圖影本或未登記建物之合法房屋證明,民眾可請房東協助出具或是自行至地政事務所申請「第二類」建物登記謄本,主要用途登記需符合為住宅相關類別才符合規定。
▼▲今年度租金補貼額度依各縣市各區有所差異。(圖/翻攝自內政部營建署)
此外,自購住宅貸款利息補貼優惠貸款額度,依購屋地區分為3種級距,臺北市最高250萬元、新北市最高230萬元、其他縣市最高210萬元,申請資格為近2年內購買住宅且辦理貸款者,需檢附建物所有權狀及貸款餘額證明。未購屋者雖不用先檢附前開資料,但於完成購屋辦理一般貸款後,務必將前開資料補寄給地方政府,經確認符合規定後才可轉換優惠利率。
▼▲除了租金補貼外,尚有自購住宅貸款利息補貼及修繕住宅貸款利息補貼。(圖/取自內政部營建署)
而修繕住宅貸款利息補貼優惠貸款額度,不分地區最高皆為80萬元。營建署表示,修繕住宅貸款利息補貼對象為僅持有1間且屋齡超過10年之住宅,檢附該住宅的建物所有權狀提出申請,待取得修繕住宅貸款利息補貼核定資格後,方可向承貸金融機構辦理優惠貸款,辦理修繕作業。
營建署提醒,「租金補貼」、「自購住宅貸款利息補貼」及「修繕住宅貸款利息補貼」三者僅能擇一申請,但不管申請什麼,皆需檢附基本身分證或戶口名簿影本,若申請人跟配偶不同戶籍,兩人的戶口名簿都需檢附。若家庭成員(配偶、戶籍內直系親屬)為外籍人士、大陸地區人民、香港或澳門居民者,應檢附出入國(境)紀錄證明及居留證。
最後,營建署特別提到,因住宅補貼訂有計畫戶數,對於弱勢家庭及特殊經濟需求之申請者,會額外評點加分,像是今年租金補貼實施分級制度,補貼金額分別從2000元至8000元;自購、修繕住宅貸款利息補貼部分,具經濟或社會弱勢身分者若檢附相關證明文件,經地方政府審核通過,可享有較低之優惠利率(現為0.3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