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桃園報導
桃園市33歲詹姓男子去年跑到中壢一間資源回收場偷車,結果被彭姓業者及車主逮個正著,中壢分局林姓員警到場處理,詹男情緒失控,將林員壓倒在地,手腳並用痛打對方,林姓員警右眼被踢中,送醫後視網膜剝離、眼眶受傷。檢方事後依妨礙公務罪起訴他,桃園地方法院考量詹男在審判中獲得林員原諒,態度尚可,判詹有期徒刑6月,緩刑2年。
▲桃園地方法院。(資料照)
去年1月22日傍晚6點,詹男闖入資源回收廠偷車,還沒下手就被彭姓業者發現報警。中壢分局仁愛派出所林姓員警到場後,準備依照現行犯將他逮捕,但詹不願就範,對員警暴力相向,揮拳將員警推倒在地,接著上前狂踹,林姓員警眼鏡被踢走後,右眼被詹男踢中,當場血流如注,直到支援警力到場,詹男才被制服。
檢方偵訊時,詹男坦承動手,被依照妨礙公務罪嫌起訴,但受傷的林姓員警在審判時表示願意給他機會讓法院從輕發落。桃園地方法考量詹男態度尚可,但行徑囂張、目無法紀,惡行重大,且員警是國家公權力的終極屏障,詹男卻任意挑釁施暴,判他有期徒刑6月,得易科罰金,緩刑2年。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