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朱俊傑、何正鳳/屏東報導
有機車騎士日前環島,騎到屏東淹水路段遇到一輛休旅車快速開過去,濺起的水花噴到騎士全身都濕了,騎士很不滿當下追上去,車主沒有道歉,騎士氣到事後向警方檢舉,根據交通管理條例休旅車主最高可能會被處以1800元。
▲一輛休旅車快速開過積水路段濺起水花。(圖/翻攝自爆怨2公社臉書)
一輛休旅車從後方開過來看起來速度不慢,車輪濺起的水花高出車身,騎在慢車道的機車騎士被水花噴了整身。
遭濺水機車騎士涂先生:「加速一口氣衝過去這樣,估計他的速度可能有到6、70那麼快。」
這是8月8日上午10時許,屏東這一條路當天積淹水大約到腳踝的深度,被噴濕的機車騎士當下立刻追上去。
▲屏東日前遭遇大雨,積水深度約至腳踝。
遭濺水機車騎士涂先生:「他沒有道歉呀,他車窗搖下來說我就要前進呀,他從頭到尾就是講這句話,心情當然很糟,因為我們、我環島就兩套衣服。」
涂先生和朋友兩個人騎車環島,騎到屏東遇到淹水,遇到沒公德心的休旅車車主,事後向警方檢舉目前還在處理中。
▲據道路交通管理條例,經泥濘、積水道路不減速慢行,導致污濕他人身體衣物的話,可罰600-1800元。
民眾:「可能會報警處理,如果嚴重的話全身都濕了,而且那個水很髒的話,如果不會很髒的話、不會很嚴重的話,如果一點點我就算了自認倒楣。」
根據道路交通管理條例,如果經過泥濘、積水道路不減速慢行,導致污濕他人身體衣物的話,最高可以處1800元的罰鍰,民眾開車騎車在路上,尤其是這樣積淹水的情況,速度還是慢一點,不只是不影響其它人,對自己也比較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