紓困振興 消基會民調:九成民眾贊成發放現金

記者李鴻典/台北報導

針對五倍券發放方式,消基會今(15)天公布民調表示,九成民眾贊成發放現金,消基會說,刺激消費、振興經濟,更要有紓困配套,消基會呼籲苦民所苦,紓困與振興並行。

▲五倍券的發放方式連日引發討論(圖/資料照)

消基會今天表示,透過兩天的消費者問卷得出90.2%民眾希望發現金;僅有少於一成(9.8%)的消費者贊成發放五倍券。

消基會認為,5倍券預定10月上路,時序剛好進入秋季,觀察國外疫情的發展,如果屆時又見疫情升溫,更應趁現在疫情降溫的時候,趕緊發放現金,讓民眾(包括微型企業)可以先解決燃眉之急!

針對政府的五倍券政策,消基會提出如下呼籲:

一、請尊重90.2%以上的民意,儘速發放現金,讓一再受到疫情所苦的普羅大眾,度過疫情災難,提振生活能力,政府亦應同時承諾研究並提出精準的纾困措施,民眾才會支持「振興經濟」的號召。

二、請尊重86 .7%民眾認為印製五倍券的行政費用太浪費,,以及65%民眾認為發放現金比較環保的看法,發放現金。

三、觀察消費者填答問題的內容,民眾正長期深受疫情來襲及政府頒施的各項警戒管理措施的苦果,人民積怨頗深,「水可載舟、亦可覆舟」,現在政府需要做的,是要真誠面對民眾「所受之苦」,要有同理心,能苦民之苦,能感同深受,要先順應民心,「發放現金可以疏洪」,就能同時「紓困」,也因此要求民眾消費,才有正當性,到時政府「振興經濟」的懸念,才能水到渠成。

四、依大法官會議解釋,無論是「發放現金」或「五倍券」模式,性質上屬於「措施性法律案」,要有法制基礎,需要政府以提出預算案方式,經立法院審議通過。相關決策一旦定案,一定要儘速進行法律程序,讓振興政策有法可循,有令可據。

五、若政府仍決定發放「振興券」,消基會呼籲儘量不要設定使用期限,或將使用期限拉長(譬如一年為期,或更長)讓受苦民眾可以自由決定,不要輕易被限期使用,以便他們度過難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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