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大家是否還記得「阿河」?去年12月26日,台中天馬牧場的大河馬「阿河」,從貨車上跳車摔下後震驚全國,台中市政府農業局依《動物保護法》重罰天馬牧場業者張俊結50萬元,業者強調並無虐待阿河,不服提出行政訴訟,台中高等行政法院判決認為,無證據證明業者曾虐待阿河,最後撤銷50萬元罰鍰。
▲天馬牧場「阿河」曾從貨車上摔落。(圖/資料照)
根據《自由時報》報導,台中市政府認為,業者因減省費用支出,不顧「阿河」生命安全,讓阿河長期處於不當環境,且阿河第一次受傷是從貨車上重摔到馬路上,後來因貨櫃吊放不當,導致阿河第2次重傷,已經算是「間接故意」傷害阿河。
不過,業者反駁表示,貨車有氣窗且大小適中,但無法看見阿河是否跳出貨櫃,阿河跳車後,第一時間立刻聯絡獸醫治療,也提到市政府拿出的證據都是事後拍攝的照片,並不能夠證明他虐待阿河,且強調阿河是天馬牧場的「重要資產」,更不可能虐待。
法官則表示,業者確實有疏忽,但不是故意要虐待阿河,也無法看到阿河會跳從貨車上摔落,且阿河摔傷後,業者和司機等人都有在現場照顧牠,另外第2次貨櫃吊放不當摔下,也不是業者故意造成,照片也無法證明業者虐待阿河,因此判台中市政府敗訴,撤銷50萬罰鍰,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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