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恩如/台北報導
台灣黃金羽球男雙「麟洋配」李洋、王齊麟成功奪下東京奧運金牌後,一舉一動都受到全國民眾注目,然而兩人先前因公務員身份,代言與肖像權授權一度鬧出風波。對此,國民黨立委陳玉珍表示,擬推動訂「公務員服務法第十三條及第十四條」修正案,盼朝野能盡速完成三讀,讓相關問題未來能徹底解套。
▲台灣黃金羽球男雙「麟洋配」李洋、王齊麟成功奪下東京奧運金牌後,一舉一動備受高度關注。(圖/資料照)
金門在地立委陳玉珍透露,她已擬訂「公務員服務法第十三條及第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讓在公營事業機關服務之運動選手為企業代言、宣傳等商業活動,不受公服法禁止兼職、從事商業之規範。
陳玉珍強調,期盼下會期開議後,朝野各政黨能盡速審議,完成三讀,讓運動選手真正感受到國家重視他們在世界舞台上為國爭光的努力。她說,李洋、王齊麟兩人在金門掀起熱潮,除了對他們的喜愛,更重要的是,能為這些運動員爭取更多訓練經費及照顧,才是對他們最大的鼓舞。
「麟洋配」在拿下東京奧運羽球男雙金牌後,人氣水漲船高,但近日卻傳出經紀人未事先告知兩人所屬的羽球隊土地銀行,逕自同意提供悠遊卡公司「麟洋配」悠遊卡肖像權,土地銀行高層是「看報」才知道兩人代言活動,由於兩人為公務員身分,因此依法不得代言、兼差,雖經紀人事後已與土銀達成協議,但外界仍擔心未來相關該如何處理。
對此,銓敘部29日表示,類似「麟洋配」的案例,只要取得土銀同意,採用肖像一次性授權,或者是採取策略聯盟方式,即可不受公務員服務法的相關限制。由於這項解釋令屬於通案規定,不只是「麟洋」,未來無論是運動員還是其他具有同樣狀況的公務員,都可以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