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俊仁、王鈺婷/新北報導
日前衛福部才下令,要求全國餐廳販賣重組肉必須明確標示,但一名萬先生今年2月到淡水一間涮涮鍋餐廳,花368元吃到飽,點了梅花豬肉片,沒想到一夾就解體,顏色紋路怪異,斷定是組合肉。菜單上沒標示、店員也沒告知,萬先生認為店家詐欺,一氣之下告上法院,更要求賠償。但檢察官、法官都認定,餐廳雖然提供組合肉,但不構成詐欺罪名,判處萬先生敗訴。
餐廳業者朱先生:「這廚房不要拍啦,有點雜亂。」
端出一盤一盤食材,豬肉、牛肉、羊肉,10多樣肉品、時蔬,每一樣都得經過老闆把關,卻被顧客指控賣重組豬肉沒標示,他怒告詐欺。
餐廳業者朱先生:「本店使用的豬肉呢,都是經過合法報關程序,進來的梅花豬肉,重整塑形的一個豬肉,當時就坐這兩個座位。」
9個月前的事,老闆實在還是忘不了,畢竟368元吃到底,卻被以吃到組合肉控告,甚至求償10倍價錢實在委屈,他說,幸好檢察官、法官還他公道,認定沒標示販賣,不構成詐欺,當然也免賠。
餐廳業者朱先生:「當初是標示梅花豬肉沒有錯,後來我們就立刻改為重組豬肉。」
民眾vs.記者:「(你分得出來是組合肉,或不是組合肉的肉品嗎?)我分不出來。」
像這樣夾起來容易解體,成一塊一塊碎肉的,就是重組肉,和真正肉片色澤、紋路、口感都差很多,但肉眼難分辨,衛福部日前有明令,餐廳業者賣組合肉 要標示,否則開罰3萬到300萬元,只不過這法令12月才上路,在這之前,民眾不想吃到組合肉,恐怕也只能多問、多留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