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11:02更新內文)
去(2014)年八一氣爆後,前立委邱毅在政論節目,批評高雄市長陳菊發放災難救助金分配不公,先發綠,後發藍,陳菊代表高雄市政府提出侵害名譽權的損害賠償,一審判決出爐,法官認為邱毅「未善盡查證義務」,判決邱毅根據市府要求的格式,在四大報頭版半版刊登道歉啟事一日,全案可以再上訴。
▲圖/翻攝自陳菊臉書
邱毅去年8月25日在節目中痛批高雄市長陳菊資源分配不公,陳菊氣得提告。雖然邱毅反駁說出那一番話是依據新聞內容、高雄市政府網站公布的石化氣爆捐款運用情形,且高雄市府在氣爆後陸續收到大筆善款卻未公開用途、發放人數及金額,認為自己經過合理查證,並就公共事務善意評論。
不過法官調查發現高雄市府對於藍綠兩黨的里長補助、慰問金一視同仁,認定邱毅所言不實,要求他在四大報刊登道歉啟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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