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高雄報導
1名從事水果批發的梁姓商人,喜歡換妻遊戲,常在網上找尋同好聯誼,前年他帶著妻子,和一名呂姓男子及其20多歲的李姓女友人進行性伴侶交換活動時,不慎讓對方懷孕,呂男得知此事後,假借李女名義多次對梁男進行敲詐,對此,梁男知道這將會是個「無止盡的錢坑」,因此決定提告。
判決書指出,有詐欺前科的呂男和李女為密友,得知梁男有交換性伴侶之需求,就使用名為「黃XX」的臉書假帳號和呂男聯繫,雙方2019年5月8日,前往汽車旅館進行「換妻遊戲」,但梁男一時太嗨忍不住,當時李女向梁男要1400元做為購買事後避孕藥。
呂男從李女口中得知這件事後,明知李女沒有想要向呂男索討賠償金,竟在隔天透過「黃XX」臉書假帳號傳訊息給梁男,表示這樣可能會讓李女懷孕,要求梁男賠付8萬8000元,還謊稱這筆錢將會捐贈與弱勢團體,梁男因為自知理虧果斷匯錢。
▲水果商換妻激戰嫩妹。(示意圖/pixabay )
然而,這筆錢不僅全被呂男私吞,甚至在同日就又食髓知味騙梁男說,李女因擔心交換性伴侶的事情遭家人發現,需要搬家費50000元。不過,此時梁男知道自己已被當成「潘仔」拒絕給錢,結果呂男竟傳訊恐嚇梁男,「我有準備好發文了」、「你的車牌!我會順便PO」、「也找到你婆的聯絡方式」、「你婆娘家彰化」等,本想以此讓梁男聽話付錢,誰料梁男竟直接去報警。
得知梁男提出告訴,檢警也著手偵辦後,呂男為了迫使對方撤告,在同年12月19日,用臉書傳訊息給梁男的臉書好友,表示「準備去他們家貼單,讓他們鄰居都知道」、「給人家XX!自己要給人錢處理還告人」、「他的照片我有」、「你轉告他,叫他撤告」、「帶他老婆去換妻!給別的女生XX還告人」等語,梁男得知後,仍堅持提告,同時還加告呂男恐嚇取財未遂及強制未遂等罪。
案經台南高分院審理後,法官認為,呂男利用告訴人一時失慮,且不想被張揚的心態,以不同名目向告訴人詐取金錢,最後還演變成恐嚇、強制手段;儘管事後呂男一度認錯願意與梁男和解,但因和解金額喬不攏,最終呂男被依詐欺取財、恐嚇取財未遂、強制未遂罪等3項罪名,判處8月徒刑,得易科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