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亡數高、醫療防疫比國外差?名醫揭關鍵「台灣認列寬鬆」

記者李鴻典/台北報導

你也覺得跟國外相較,面對新冠肺炎疫情台灣醫療和防疫就是比較差嗎?重症名醫陳志金今(7)天午間表示,其實會有這樣的認知主要是「對於死亡的病例,台灣認列得比較寬鬆」,根本不適合拿來跟其他國家,像是新加坡做比較。

陳志金醫師說,最近大家都很好奇COVID-19的致死率或死亡人數,尤其有部分人,會不斷的把台灣死多少人來和新加坡比較,試圖導向「台灣醫療和防疫就是比較差」的結論,其實,兩者真的不能拿來比較。

▲陳志金表示,其實會有這樣的認知主要是「對於死亡的病例,台灣認列得比較寬鬆」,根本不適合拿來跟其他國家做比較。(圖/翻攝自Icu醫生陳志金)

他表示,除了疫情爆發的主要族群不同、是否有爆發大規模疫情讓分母加大等等因素的差異,另外,就是大家對「死亡病例」的認列標準是不一樣的!對於死亡的病例,台灣認列得比較寬鬆,新加坡認列得比較嚴謹,所以,根本不適合拿來比較。

他說明,【台灣】認列寬鬆,全列,任何死亡原因,只要有確診COVID-19就認列為「死亡病例」,他舉例表示:案6426,為60多歲女性,有慢性病史及萬華區活動史,5月19日出現咳嗽、發燒等症狀,5月22日因快篩陽性由衛生單位安排隔離,5月27日確診,5月31日收治住院,7月23日解除隔離,9月29日死亡。「解除隔離後兩個月後死亡仍認列COVID相關死亡病例」。

【新加坡】認列嚴謹,COVID-19直接造成的死亡才會認列,非COVID-19或其併發症直接造成的死亡,就不認列,美國德州也採取和新加坡一樣的認定。

陳志金醫師指出,台灣是採用「COVID相關死亡」"Die  WITH COVID-19"的認定,只要確診之後死亡,不管死因為何,都一律認列為死亡病例這種"COVID-19 Associated Death"。新加坡和美國是採用「COVID導致死亡」"Die  OF COVID-19"的認定,除了要確診,COVID-19還必須是造成死亡的死因"COVID-19 is the Cause of Death";兩種認定各有優缺點,應該也沒有什麼對錯。

他還說,台灣的疫情相對較輕,採用寬鬆的認定,比較能夠讓民眾有所警愓,認定上也相對簡單,不必多花時間判定。當然,要付出的代價就是數字比較「不美」,也讓某些人有機會操作這個議題。採用較嚴謹的認定,是比較精準,但是認定上比較費時。但是,對於要推行「與病毒共存」的放寬政策時,死亡的數字比較不會造成民眾的恐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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