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方暮晨/MyGonews買購房地產新聞
近年國內電動小客車的使用率呈現超過100%的高年成長率,顯示市民環保意識抬頭,但緊接而來的就是充電需求。公共場所的充電樁布建正由交通部積極著手建設中,內政部營建署表示,有關既有社區裡的充電樁建設,目前正研議調整公寓大廈管理條例部分條文,期盼讓充電樁的裝設管理步入正軌模式,符合時代需求,也尊重社區自我管理體制。
▲營建署:修法協助電動車輛充電設施設置,兼顧安全專業與社區意願(圖/資料照)
要在社區裝設充電樁,事前專業評估是第一步
為因應現行電動車輛充電系統在既有社區的設置問題,內政部營建署認為,因為共用部分的管理是管委會的權責,區分所有權人想裝設充電設備,應該向管委會請求,而管委會一旦接收到請求,應該先向台電提出電動車輛充電系統設置之用電評估,並且積極應對服務,因為這關乎大家的權益,要確認技術上的可行性,並且對於全大樓的契約用電是否會因而增加進行正確了解,然後將評估結果在社區公開公告,讓所有區分所有權人充分了解。
要有風險管理意識,才能放心享受充電便利
營建署進一步表示,增加便利性的同時必須維持安全度,為確保災害發生時公寓大廈住戶之權益得受保障,應該要有投保公共意外責任保險的處理,至於保險費負擔與差額負補償責任,除了可以考慮在公寓大廈管理條例中明定處理架構外,社區內也要有充分的認知。
社區裝設充電樁,應該經過集體的完整理解及充分溝通
在既有社區裡加裝電動車輛充電系統,是社區裡的大事情,關乎所有住戶權益,營建署認為,提出正式議案在區分所有權人會議進行討論與充分溝通是有必要的,畢竟包括如何施工,如何美化,都得要有社區共識。但是希望能降低召開臨時區分所有權人會議的成案門檻,讓這事情有機會在社區裡公開討論,經由理解再考慮是否支持,才是真正排除障礙的理性程序。
充電樁完工啟用,才是管理維護的開始
增訂電動車輛充電系統設置後,營建署計畫推動管委會應提報自主維護管理計畫的制度,讓相關主管機關提供民眾一個可長可久的管理機制,這樣才能保障未來用電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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