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潘靚緯/台中報導
有民眾日前登上被譽為台中「最美的中級山」鳶嘴山,在IG上傳一張登頂後表演噴火的影片,火焰甚至掉落山壁上燃燒,看起來相當駭人,畫面被轉載到臉書社團《靠北登山大小事》引起山友們的不滿。東勢林管處震怒,決定徹查到底,警方13日逮捕噴火的31歲徐姓男子,以及負責拍攝的21歲陳姓男子,依違反《森林法》函送地檢署偵辦。
▲男子登上鳶嘴山噴火的照片引起網友憤怒告發,噴火男子及攝影師13日傍晚於彰化落網。(圖/翻攝自男子IG)
為了耍帥拍酷炫照片,竟然在鳶嘴山山頂,手持著火炬,從口中吐出揮發性液體,還寫下「火龍的咆哮」,噴出的火焰目測至少1公尺,火焰甚至掉落山壁,隱約可見黑色濃煙燃燒。攝影師上傳IG意圖衝高點閱率,卻遭網友截圖轉傳到臉書告發。
保安警察第七總隊第五大隊13日傍晚在彰化縣逮捕徐男及陳男,徐姓男子供稱,登頂鳶嘴山時,他拿出隨身攜帶的噴火表演工具,加上煤油噴火,特別拍照留念,過程由陳姓男子攝影上傳IG,岩石上的火焰則是「後製」,並非真的燃燒。
▲▼男子事後發聲明致歉,坦承自己做出錯誤示範,仍被依違反《森林法》函送地檢署偵辦,最高可罰60萬。(圖/翻攝自臉書社團靠北登山大小事)
得知自己噴火舉動引發眾怒,2名男子落網前,火速將照片下架並發出聲明公告,表示,自己是和友人在這個月5日登鳶嘴山,為紀念所以在山頂上進行噴火行為留影,「拍攝結束後也將其擦拭乾淨才離開,山稜之顏色為液體接觸地板之染色,揮發後則完全恢復原狀。」。
男子強調,雖是為了做紀念,但這樣的行為確實缺乏考量,做了這樣錯誤的示範深感抱歉,「感謝各位山友對此事件之指教與檢討,會更加謹慎,杜絕同樣事件再發生。」。東勢林管處表示,登山客於鳶嘴山表演噴火行為,依法可處12萬元以上,60萬元以下罰鍰。另依《森林法》53條第3項,失火燒燬他人之森林者,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新台幣30萬元以下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