娛樂中心/綜合報導
網紅「雞排妹」鄭家純去年爆出,2012年以廣告代言換醫美診所免費抽脂手術,但後來認為對方印刷成實體廣告,而且沒有明定宣傳期限,覺得不合理,於是透過經紀公司溝通,結果沒有好結果,決定硬起來委任律師提告解約並求償150萬,如今官司結果出爐,鄭家純搞錯對象,被判敗訴。
▲鄭家純爆出後悔讓醫美診所拿照片宣傳,一狀告上法院。(圖/翻攝自鄭家純臉書)
據《鏡週刊》報導,鄭家純2019年發現「高雄元和雅診所」使用她的寫真集照片,拿來做「複合式抽脂」的宣傳,侵害她的肖像權、著作財產權,於是要求「元和雅國際股份有限公司」移除看板,並求償150萬元,其中50萬元為精神慰撫金,對此,元和雅公司抗辯,公司不是當年簽合約的當事人,經營業務也與「複合式抽脂」等醫學美容無關。
▲鄭家純2012年用代言換做醫美手術。(圖/翻攝自鄭家純IG)
元和雅公司表示,有申請「元和雅」商標圖樣及字樣,供旗下公司、診所使用,但這次掛在騎樓上的看板,並非元和雅公司設置,智財法官認為,該大樓的廣告確實載有「高雄元和雅診所」字樣,加上元和雅診函覆,看板是診所設置的,因此在鄭家純無法舉證看板是由「元和雅公司」設置的情況下,不能對元和雅公司主張侵害肖像等權利,才會判鄭家純敗訴。
▲鄭家純搞錯提告對象。(圖/翻攝自鄭家純臉書)
另外,雖然官司審理期間,鄭家純有想要追加「高雄元和雅診所」為被告,但此舉會造成「元和雅公司」的訴訟處於不確定狀態,以及不論是元和雅公司,或是元和雅診所都不同意鄭家純追加被告,因此裁定駁回,換言之鄭家純要求「撤舊照」的官司吞敗。
▲鄭家純被判敗訴。(圖/翻攝自鄭家純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