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中心/藍詩孟報導
許多夫妻離婚後都會因為贍養費的問題鬧上法院,但你聽過「分手費」嗎?中國上海一名王姓男子原先和女友論及婚嫁,沒想到在結婚前4天王男卻突然反悔,表示心裡還是放不下前女友,因此決定和「準新娘」黃姓女子分手,並承諾會支付50萬人民幣(約新台幣217萬元)的分手費,孰料王男最後沒履行約定,黃女一氣之下直接將他告上法院!
▲王男突然悔婚,並承諾要給準新娘217萬元的分手費。(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據《南方都市報》報導,王男和黃女在2016年因為朋友牽線認識,隨後就自然展開交往,更在2017年訂婚,並約定於2018年10月5日舉行婚禮。兩人訂婚後黃女相當開心,每天都忙著籌備婚禮事宜,婚紗照、宴客場地都已經喬定了,沒想到在婚禮前幾天王男卻突然反悔,更說自己忘不了前女友,想去挽回對方,執意要和黃女分手。
10月1日當天,王男在親友的陪同下前往黃家悔婚,隔日王男更主動提出要給黃女分手補償,並擬下欠條寫道「今欠黃XX分手費(青春損失、精神損失、婚禮採辦費等)共計50萬元整,於2018年12月31日內付清」,還請叔叔、伯父當作見證人簽字畫押,兩人的婚約才自此作罷。
不過黃女表示,王男事後並沒有履行規定付錢,因此她一氣之下直接將人告上法院。判決結果在日前出爐,上海市奉賢區人民法院認為,「分手費」並不屬於民事法律所調整的範圍,不過王男在婚禮前4天提出取消,必然給女方帶來財產上的損失以及心理陰影,因此法院最終酌情審判,判決王男該賠償黃女8萬人民幣(約新台幣35萬元)的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