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士誼/台北報導
▲陳又新表示,如果在調查過程中,檢察官秀出證據時,朱亞虎可能因此開始主動吐實,直到檢察官滿意為止。
鼎越開發前董事長朱亞虎遭羈押,北檢今(22)日主動為他聲請具保停押,台北地院諭知朱200萬元交保;檢方另聲請延押柯文哲的親信李文宗,26日開庭。律師陳又新在三立新聞「前進新台灣」節目指出,以朱想出獄的角度而言,會害怕認罪的不夠,因此積極配合。以朱的角色而言交保金額非常低,檢察官對他的認罪應該相當滿意,而李文宗更為複雜,身上還有收賄、公益侵占、背信等罪。
陳又新在「前進新台灣」節目指出,幾乎在法律上可以很肯定,到一審二審「柯文哲有罪的機會非常大」,朱亞虎具保停押,代表他認罪了。檢察官只說朱亞虎的犯罪事實是行賄,且有給他充分陳述跟答辯的機會。陳述就是用證人身份去說,答辯則是以被告的身份幫自己講話,「都給你講了、講得很充分,可是檢察官沒特別說是不是都已經認罪或不抵抗,倒是沒有這麼講」。
陳又新認為,200萬的交保金在該案中已經算輕,朱亞虎的角色,是有收到論功行賞的好處,因此非常關鍵,「幾乎可以當作是沈慶京錢出來以後的第一關,說不定沈慶京都不知道錢分到哪裡去,但朱亞虎可能都知道」。他表示,以朱亞虎的心態,「他遇到很可怕的一件事情是他一開始很有信心,210萬我認了,很安心我可以出來了,檢察官你還有別的?完蛋了」。
陳又新續指,以朱亞虎想出獄的角度而言,他很害怕自己「會不會認得不夠多?」且不知道檢察官手上有什麼證據,如果在調查過程中,檢察官秀出證據時,朱可能因此開始主動吐實,直到檢察官滿意為止。他也認為,檢察官對成果是滿意的,200萬交保金也不高。但李文宗比較特別,有政治獻金外,還有收賄罪,但還有兩個特殊的罪,一個是公益侵佔、一個是背信,「代表李文宗大概有幾個會跟公益侵佔有關,基金會、智庫、政治獻金都有挪用的問題,也都有背信的問題」。
※上述言論,僅代表節目來賓之立場。
▲無罪推定原則。(三立新聞網製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