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傻眼!「我老公要停車」女更嗆叫警察好棒棒?網:真丟臉

記者林意筑/台北報導【 11/04 11:12 發稿 | 12:57 更新:新增影音 】

傻眼!台北市有名大學生在北投要停放機車,沒想到遇上一對騎士夫妻,其中老婆以「人身占車位」,遭到提醒時更嗆「看我幹嘛?我老公要停機車!」,隨後騎車的老公還在車後方催油門試圖逼走大學生。大學生氣不過打電話報警處理,對方依然狂跳針嗆聲「叫警察不就好棒棒」。

▲北投女不僅人肉占車位,隨後騎車的老公還在車後方催油門試圖逼走大學生。(圖/翻攝畫面)

有名網友在《爆料公社》PO文及影片表示,他在北投台北榮總附近停放機車時,一名女子以「人肉占車位」不讓原PO停車,更狠嗆「看我幹嘛?我老公要停機車!」,原PO立即向對方解釋不可以人肉占車位,沒想到女子堅持不離開,女子老公也在原PO後方作勢催油門試圖逼走原PO,更囂張的說「我要停那格停車位!」,打算硬搶車位。

在這過程中,路過行人、機車騎士都向這對夫妻說明人肉占車位是不對的,但對夫妻依然狂跳針大聲嚷嚷是原PO不懂事,是原PO在浪費時間。

原PO氣不過便打電話報警,這對夫妻得知後開始狂酸原PO「叫警察不就好棒棒」在等待警方來的時候,機車上的老公還叫老婆去拍網友的車號,老婆也很聽話的去錄影並狂酸「為了一個車位報警耶,110耶,你有受傷嗎?骨折嗎?莫名其妙」,但沒想到一聽到警察要到了就馬上騎車落跑!

▲大媽在後座,拿起手機拍原PO,但一聽到警察快到了就落跑。(圖/翻攝畫面)

後續,原PO透露警方已調監視器查出騎士車號辦理。此貼文一出引來網友看到回覆,「為什麼常常有人覺得自己違規有理?」、「一對活寶耶」、「超傻眼!誇張了」、「以後屢勸不聽就直接叫警察」、「丟人現眼」。

依照《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8條規定,行人如於交通頻繁之道路坐、臥、蹲、立,足以阻礙交通,可處新台幣300元之罰鍰。而如果於道路上堆置物品妨礙交通,依照第82條規定,亦可處1200至2400元的罰鍰。因此,不論是以身體或以物品作為方式佔用車格,警察機關均可依法開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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