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洪正達/屏東報導
屏東李姓男子與塗姓女友原先是一對情侶,但李男由於不滿塗女片面提出分手,然後又不接電話,因此一氣之下竟跑到塗女家門前自殘,還將流血照傳給塗女,害得塗女飽受驚嚇報警,李男卻因此涉犯了恐嚇罪被判刑6個月,得易科罰金及上訴。
▲李男自殘又恐嚇燒女友全家,衝動害自己被判刑6個月。(示意圖/翻攝畫面)
判決指出,李男對於塗女要提分手一事相當不滿,要求對方面對面講清楚,但塗女不接電話,李男於是在2021年3月間前往塗女家門前自殘,除了將持刀自殘的照片傳給塗女外,還留言「永遠愛妳,做妳的鬼 」、「邊走邊滴血,滴到死」、「這是妳逼我的」、「門口都是我的血 」,但塗女仍不為所動,李男一氣之下竟說「再不接電話就要放火燒妳全家」,嚇得塗女報警。
由於李男失去理智的行為,這下女友的新非但喚不回,還因此吃上恐嚇官司,案經法院審理後,認為李男完全不思考要如何理性地跟對方溝通,還密集傳送多個恐嚇訊息,讓女友心生畏懼,已觸犯恐嚇危害安全罪共2罪,合併應處6個月徒刑,得易科罰金。
★ 不良行為,請勿模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