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昱孜/高雄報導
高雄一名15歲少女小涵(化名)缺錢花用,竟然聽信補習班蕭姓班主任的建議,欲以2萬元的酬勞,與一名同性戀女子做性交易;抵達現場後,蕭姓班主任才告知,稍後交易的對象是男客,並告訴小涵:「拿我當練習對象」。接著在飲料內下藥,並在汽車旅館內性侵得逞,全案經高雄高分院審理, 蕭姓班主任被依妨害性自主罪,判有期徒刑7年2月。
判決書指出,任職於高雄某補習班的班主任,得知年僅15歲的少女小涵缺錢花用,於2019年4月向小涵佯稱,能替她媒介與同性戀女子進行性交易,一次2萬元;小涵信以為真答應,後來蕭姓班主任在接送的過程中,跟小涵說,其實對象是男性,並要小涵把他當男客練習。
▲ 小涵因為缺錢,被班主任誘騙性侵。(圖/翻攝pixabay)
小涵拒絕後,蕭姓班主任拿出備好的藥物,摻入其飲料內,並趁著小涵喝下後意識模糊、無力抵抗時性侵得逞,還拍下裸照。蕭男後來在小涵醒來後,給了她一萬元現金,並載她回家,但小涵發現自己衣衫不整,且渾身不舒服,把事情經過告訴前男友後,由家人帶小涵到醫院後報警。
蕭姓班主任否認下藥性侵,辯稱是兩情相悅,是因爲小涵容易緊張,才會在飲料內摻入藥劑,讓他放鬆舒緩心情;高雄高分院審理後,從小涵和前男友、蕭男的對話紀錄中認定,小涵自不知情的狀況下喝下摻有藥物的飲料,不採信其說法,認為蕭姓班主任為人師表,卻未盡教育及照顧之責,反而誘騙未成年少女性侵得逞,二審衡量以70萬雙方達成和解,依妨害性自主罪,判有期徒刑7年2月,比原審稍輕,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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