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劉沛妘/台北報導
春節腳步將近,但國際疫情仍未解。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放寬春節檢疫措施為7+7,返國者若已施打2劑疫苗,檢疫期間可選擇待在前面7天待在旅館、後面7天待在家。對此,有媒體進一步詢問,要如何檢視施打證明真偽?指揮中心發言人莊人祥表示:「若提供不實疫苗接種證明,會依《傳染病防治法》第58條,最高處15萬元罰鍰。」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放寬春節檢疫措施為7+7,返國者若已施打2劑疫苗,檢疫期間可選擇待在前面7天待在旅館、後面7天待在家。(圖/資料照)
莊人祥表示,比照今年春節入境要求提供PCR核酸檢驗證明,如果在國外有接種的話,通常接種完會提供接種證明,而有些國家有數位證明,都可以依照這樣的方式在入境時提供,再由邊境相關人員初步檢視是否合規定,另外,指揮中心也在研議將接種證明影像上傳,進行後續研析。
由於加拿大等國家已實施疫苗混打,若返台者是接種AZ加莫德納或BNT,指揮中心是否願意承認?莊人祥表示,目前我國第一線醫療人員也有約7萬人選擇第一劑打AZ、第二劑打莫德納,因此其他國家若因疫苗供給不足,採階段性混打,返台也會承認該做法。
至於,若返台者提供不實疫苗接種證明是否有罰則?莊人祥回應,會依《傳染病防治法》第58條,最高處15萬元罰鍰,針對偽造文書方向偵辦。
另外,為了防止居家檢疫違規者,莊人祥13日也指出,春節檢疫裁罰基準會朝向「加重裁罰」基準的方向進行,近期確認詳細方案後會再公告。舉例來說,若在居家檢疫期間擅自離開2小時以內,會裁罰最低標準的10萬元,之後可能朝縮短擅離時間的最低標準(改為1小時)或是提高最低額度的罰鍰。
而指揮中心指揮官陳時中則表示,執行春節方案期間,違反居家檢疫規定者,最高可罰100萬元,且將細分裁罰級距,針對每個級距加重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