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鍾志鵬/台北報導
顏寬恒與妻子陳麗凌的婚姻「3結2離」的過程,引起外界高度討論。律師顏瑞成根據「遺產及贈與稅法規定」分析:結婚那一年可以有的免稅額是640萬【(夫妻220萬X2)+(父與母各100萬X2)】,那結3次婚,從基本面分析,可以有1920萬(640萬X3次結婚)的免稅額度。
▲顏瑞成律師分析:實務上婚姻「三結二離」真的很少見。 (圖/三立新聞資料照)
《遺產及贈與稅法》規定:
第20條第1項第7款:「父母於子女婚嫁時所贈與之財物,總金額不超過一百萬元。」
第 22 條規定:「贈與稅納稅義務人,每年得自贈與總額中減除免稅額二百二十萬元。」
▲ 顏瑞成律師分析:實務上婚姻「三結二離」真的很少見。 (圖/三立新聞資料照)
「3結2離」 律師顏瑞成分析免稅度可達1920萬
顏瑞成律師分析:依照《遺產及贈與稅法》第20條第1項第7款規定:「父母於子女婚嫁時所贈與之財物,總金額不超過一百萬元。」。
也就是說可以知道父母在子女結婚時所給的財物,總金額不超過100萬元可以不計入贈與總額課稅。(各給100萬元=200萬)
加上再依照《遺產及贈與稅法》第22條規定:「贈與稅納稅義務人,每年得自贈與總額中減除免稅額二百二十萬元。」
也就是說原本每人每年有220萬的贈與免稅額(男方女方各有220萬=440萬)
顏瑞成律師白話解釋:父母兩個人在子女結婚的年度有640萬(220X2+100X2=640)免納贈與稅。如果父母要用「贈與」來提前分配不動產,以避掉未來的遺產稅的話,這個方法就很好用,因為640萬元是以公告現值計算,換算市價大概可以2-3倍計算。
所以每次結婚可以增加200萬元(父母各給100萬)的不計入贈與稅課稅額度的利益。
也就是說結婚的那一年有640萬【(夫妻220X2)+(父與母100X2)】的免稅額度。那結3次婚等於有1920萬(640X3)的免稅額度。
▲ 顏瑞成律師分析:實務上婚姻「三結二離」真的很少見。 (圖/三立新聞資料照)
▲顏瑞成律師分析:實務上婚姻「三結二離」真的很少見。 (圖/三立新聞資料照)
實務上遇過「2結1離」 律師:「3結2離」真的很少見
顏瑞成律師表示,從事律師工作這麼多年,遇過的離婚官司大多是「1結1離,離了就離了」,實務上遇過「2結1離」,而「3結2離」的情況,真的很少見。
▲ 顏瑞成律師分析:實務上婚姻「三結二離」真的很少見。 (圖/顏瑞成律師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