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廖俐惠/綜合報導
電影《梅艷芳Anita》日前上映,在中港台票房成績都相當不錯,大陸票房高達1億人民幣(約新台幣4.3億)之外,香港也朝著5000萬港幣(約新台幣1.7億)邁進。不過根據港媒報導,梅艷芳的哥哥梅啟明聲稱持有梅艷芳的商標,而電影公司未經同意使用了該商標,因此向電影公司求償,更一狀告上法院。對此,《梅艷芳》的安樂影片公司也做出回應。
▲電影《梅艷芳》讓不少人流下眼淚。(圖/索尼影業提供)
根據港媒《香港雅虎》報導,梅艷芳的大哥梅啟明聲稱,從2004年11月持有「梅艷芳」及「Anita Mui」2項商標,2018年底還遞交防禦商標申請,包括服裝、文具、音樂、電影等都包括在其中。梅啟明直指,電影《梅艷芳》的宣傳文宣都有使用「梅艷芳」的商標,但都沒有經過商標持有人梅啟明同意,要求法院頒發禁令,禁止《梅艷芳》電影公司安樂影片繼續侵犯商標,否則就損害進行索賠。
▲《梅艷芳Anita》新人演員王丹妮飾演梅艷芳。(圖/索尼影業提供)
消息一出,網上罵聲不斷,因為梅啟明與梅媽先前就曾經因為爭梅艷芳遺產問題,鬧上媒體版面,他先前也因外遇被冠上渣男封號。如今又為了「商標權」跟電影公司槓上,網友紛紛怒批,「真的是不放棄任何可以要錢的機會欸」、「他哥跟他媽真的是永遠不讓人失望」、「大家都猜到他又會搞事了啦」、「人不要臉天下無敵」、「乞中之霸~丐中之癲」、「梅艷芳哥哥跟媽媽,眼中只有錢」、「從頭到尾都只為了錢」、「等票房高再出手啊」。
對此,《梅艷芳》的電影公司「安樂影片有限公司」回應,「由籌備至開拍到現在,我們一直有法律團隊跟進處理有關法律問題,並在合法的基礎下進行電影《梅艷芳》電影的製作。現這事件已交由我們法律團隊處理,現階段我們不作任何回應。」
▲梅艷芳過世後,梅媽、梅兄爭產新聞鬧得很難看。(圖/路透社/達志影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