槓上檢察官!段宜康臉書3澄清 質疑「選舉到了」才揭露

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盧佳食品」去年被爆出使用化工級石膏作豆花,新北地檢署檢察官黃孟珊30日在臉書PO文,指「無水石膏」經某段姓立委努力,「已經變成我國的合法食品添加物」。段宜康今(1)日也在臉書反擊,並質疑:「不知道為什麼去年發生的事情,到現在您才揭露?是因為選舉到了?」

▲圖/翻攝自段宜康臉書

對於無水石膏在鍛燒過程,會產生對人體有害的重金屬,段宜康表示,二水石膏、半水石膏、無水石膏都是硫酸鈣、無毒,也沒有腐蝕性,「差別只在三者的含水比例」,天然石膏一定會有雜質,能不能用在食品上有判定標準,並反問「您知道無水石膏本來就普遍用於豆花等食品的製作過程中嗎?您知道用於食品的無水石膏,價格比二水石膏更貴嗎?」

替大老闆解套、施壓食藥署,段宜康解釋,在國際衛生組織、歐盟、美國、日本的標準,只要純度和比例符合規定,就是合法的食品添加物,而且關於這個案子只開過一次協調會,「我公開或私下有沒有施壓,您總可以直接問他們吧!」

▲圖/資料照片

而向基層檢察官施壓,段宜康覺得「這是最離奇而無稽的指控!」因為黃檢察官起訴此案是在12月10日,而自己是隔日才去找衛福部開協調會,那時候偵查已經結束,「除非我坐了時光機,才能介入您的偵查不是?」

黃孟珊指控:「你沒有資格再成為民代…我對段立委的行為感到可恥…」,段宜康認為,講那麼重的話,讓國民黨黨部、立委、網軍,在大選當頭拿了這個指控,鋪天蓋地散播,「您總該負責地對外,公開回應我的疑問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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