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弋/台北報導
考量國內持續提升新冠疫苗接種量能以及因應Omicron變異株威脅,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5)日宣布,自明年1月1日起,教育部、經濟部、勞動部及衛福部業管的部分場域將強化疫苗接種規範,所有人員皆須完整接種疫苗滿14天才能上工。
防範國際疫情嚴峻及新型變異株威脅,降低社區傳播風險,指揮中心宣布自111年1月1日起,教育部、經濟部、勞動部及衛生福利部業管的24類場域(包括補習班、游泳池、婚宴場所、休閒場館、民俗調理業、托嬰中心等),防疫指引將強化新冠疫苗接種規範,以嚴守社區防線,原則如下:
一、所有工作人員(從業人員)皆應接種新冠疫苗2劑且滿14天,復業及新進人員在第一次服務前,應同時提供自費3日內抗原快篩(含家用快篩)或PCR檢驗陰性證明。
二、如果工作人員曾是確診個案,且持有3個月內由衛生機關開立之解除隔離通知書者,可暫免檢具疫苗接種證明。但在第一次服務之前,仍應提供自費3天內PCR陰性證明,並應於解除隔離滿3個月後,儘速完成疫苗接種。
三、倘若人員經醫師評估且開立不建議施打新冠疫苗證明者,在首次服務前,應提供自費3日內PCR檢驗陰性證明,後續須每週1次自費抗原快篩(含家用快篩)或PCR檢驗陰性後,才可回到工作崗位。
指揮中心呼籲相關場所鼓勵未完整施打疫苗的工作人員儘速在今年12月17日前完整接種2劑疫苗,各部會也將加強查核,若相關場域尚有未完整接種新冠疫苗的人,業者須限期改善,並依防疫指引辦理。
訂有COVID-19疫苗接種規定之防疫指引
教育部
(一)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110學年度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管理指引
(二)兒童課後照顧服務中心因應COVID-19防疫管理指引
(三)社區大學因應COVID-19防疫管理指引
(四)短期補習班因應COVID-19防疫管理指引
(五)樂齡學習中心因應COVID-19防疫管理指引
(六)競技及休閒運動場館業因應COVID-19防疫管理指引
(七)游泳池因應COVID-19防疫管理指引
(八)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表演藝術類團隊練習因應COVID-19防疫注意事項
經濟部
(一)錄影節目帶播映場所防疫管理措施指引
(二)電子遊戲場營業場所防疫管理措施指引
(三)資訊休閒營業場所防疫管理措施指引
(四)視聽歌唱場所防疫管理措施指引
(五)桌遊、麻將休閒館營業場所防疫管理措施指引
(六)歌廳、舞廳、夜總會、俱樂部、酒家、酒吧、酒店(廊)、理容院(觀光理髮、視聽理容)及其他類似場所(特種咖啡茶室、夜店、舞場、三溫暖)場所防疫管理措施指引
(七)大型餐宴、婚宴場所防疫管理措施指引
(八)美容美體業防疫管理措施建議指引
(九)會議及展覽場館防疫管理措施
勞動部
(一)職業訓練因應COVID-19防疫管理指引
衛福部
(一)托嬰中心因應COVID-19防疫管理指引
(二)衛生福利多元預防社區式活動因應COVID-19防疫管理指引
(三)衛生福利機構(社區型)COVID-19防疫管理指引
(四)失智社區服務據點因應COVID-19防疫管理指引
(五)親子館(托育資源中心)因應COVID-19防疫管理指引
(六)民俗調理業因應COVID-19防疫管理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