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潘靚緯/彰化報導
彰化一名男子涉嫌對妻子及年幼繼子家暴長達2年時間,受害者出面指控,今年7月她終於鼓起勇氣報案,但2名警察到場後,非但沒有保護她,反而聽信男子家人的片面之詞,以為是夫妻吵架就匆匆離開,害得她又慘遭丈夫毆打,直到第三度報案並透過網紅爆料,才讓家暴案曝光。只不過事件曝光後,受害者竟接到派出所所長打電話質問,指責她為何向上級投訴,讓她感到相當委屈。
▲彰化一對長期遭家暴的母子,直到第3度報案並透過網紅爆料,案件才終於曝光獲得檢警重視,4日19時緊急拘提嫌犯移送法辦。(圖/翻攝畫面,經變色處理)
遭受家暴的被害女子向媒體哭訴表示,結婚2年來一直遭受丈夫拳打腳踢、勒索金錢,報案求助員警,員警也只是探問一下就離開,當她求助無門才決定投訴,沒想到事後竟接到員警打電話來責怪:「同仁只是為了處理交通事故才離開,而且妳也沒受傷啊」,她反駁:「就是因為你們(員警)走了,我才被打」,但最後也是不了了之,被害人哽咽泣訴:「如果不是因為新聞報出來,鹿港分局也不會說要嚴懲這家派出所。他們竟然是打電話來指責我為什麼要投訴」。
對此,鹿港分局長郭志豪表示,經調查發現,被害人報案時遭施暴男子鎖在門外,員警到場時敲門無人應門,又因有交通事故要處理,就先行離開。坦承這樣的處理方式不洽當,已做出懲處,兩名員警記申誡一支,另外針對被害人指控遭員警打電話責怪的部份,仍在調查中。
▲鹿港警分局長郭志豪坦承,派出所員警受理家暴案作法確實不妥,已祭出懲處,並強調警方在8小時內迅速拘提嫌犯到案、移送法辦。(圖/翻攝畫面)
至於網路流傳男子虐童影片,發生在今年3月間,鹿港分局長郭志豪表示,「這則影片並未向本分局或其他單位提出過報案或告訴,經分局了解積極介入偵辦,12月4日報請檢察官偵辦,4日19時拘提嫌犯到案,整個時間花了8小時緝捕到案,可稱迅速」,分局長說明偵辦經過,對比母子受虐報案卻無人理長達2年,格外諷刺。
另外,社會處保護服務科長表示,雖然案母對繼父虐打兒少提吿已過6個月的追溯期,縣府社會處5日依相關證據及「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112條,以主管機關的名義,,向地檢署提起獨立告訴。目前母子受到保護安置,若被害人感到人身安全有受到威脅,會全力協助再更換處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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