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律師呂秋遠
所有的動物,即便他們傷害人類,大多是無辜的。因為他們是動物,我們是人,動物行動,依靠的是本能;人類行動,有思考、有理性,不完全是本能。例如,我們去山上,看到猴子,在他們面前開始吃東西,猴子把東西搶走,我們應該說,猴子是土匪?或者是,我們看到一隻狗,接著就走近它的領域,去逗弄它,小狗生氣咬人,算誰的?
例如這次的比特犬悲劇。
▼▲呂秋遠說,即便是壞人多數也是可教化,為什麼比特犬就得要安樂死?
比特犬,原本就是人為培養,用來搏鬥的犬種。他們的爆發力強、不怕痛,在鬥犬比賽容易獲勝,替人類贏得刺激、贏得獎金。但是,他們天性就愛攻擊人類,是侵略性很高的犬類?這還真不好說,畢竟,要看怎麼教育,不是嗎?即使是人類,沒有受過任何教育,只知道打人、罵人,也不見得就不具備攻擊性,對吧?(即便受過教育,家庭暴力、笑裏藏刀的人類也太多)即便是這些「壞人」,多數也是可教化,為什麼比特犬就得要安樂死?
孩子遭遇意外,媽媽該不該負刑責、飼主該不該賠償,這些問題可以留給地檢署與法院根據法律來處理,但是這隻比特犬,他換過許多飼主、不知道曾經受過什麼待遇與訓練。在這些不同的飼主裡,他學到了什麼?跟人類相親相愛,還是記得要把靠近家裡的人趕走?他有被以前的飼主打過嗎?受過適當的訓練嗎?這些問題,誰能夠替他回答這些惱人的問題?
孩子過世了,大家都很難過,該檢討的問題,我們都得好好想想。只是比特犬,本來就不應該是人類用來保護自己家門的武器,也不應該是訓練用來賭博、賺錢、傷害同類的工具。當他學到的就是要攻擊一切靠近領域的人,又有誰能夠好好的告訴他,這個世界其實充滿了很多的愛,只是他沒有遇見過而已。
我就問,某些飼主當初養狗的動機,究竟是為了什麼?養了獒犬,是為了展現自己很威風,還是要表示自己家裡很安全,任何竊賊進入家裡都會被攻擊?當我們把這些人類忠實的朋友,逐一訓練成攻擊同類的工具,一旦不符合自己的要求,讓自己輸錢,就把這些花大筆鈔票飼養的朋友,丟到山上、轉手給別人,甚至用籠子、鐵鍊拴住他們一輩子,讓他們吃剩飯、淋雨,這些人類,心裡又在想些什麼?
請不要處死這隻比特犬。他原本就只是動物,不是懂法律的人類。請不要把他訓練成殺人機器以後,再告訴他,你保護主人的領域,因而咬人是錯的,應該殺了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