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啓明/台北報導
太陽能鋼構組裝工程的詹姓及黃姓外包廠商,因不滿員工林姓男子及羅姓少年預支薪水未還,去年初將2人拘禁長達2個多月,還加以毆打、拘禁、餵食狗屎、剃髮、電擊凌虐導致2人腳趾壞疽截肢,二審台中高分院依殺人未遂、轉讓毒品等罪,將詹男判11年10月、黃男8年8月有期徒刑,案經上訴,最高院審理後,7日駁回上訴定讞。
▲最高法院駁回詹、黃2人上訴,全案定讞。(圖/資料畫面)
判決書指出,林姓員工在詹、黃2人的公司擔任學徒近2年,案發前半年,羅姓少年也受雇成為員工,詹、黃不滿員工林姓男子及羅姓少年預支薪水未還,去年初將2人拘禁長達2個多月。
期間詹、黃還加以毆打、拘禁、餵食狗屎、剃髮,還電擊凌虐2人,不僅如此,詹、黃還將2人綁在椅子上,拿出空氣槍枝對2人胸、腹、手、腳等處射擊,射擊至少500發BB彈,2人還被帶到桃園拘禁,林男趁機脫逃後,向警方求救,警方順利救出2人,2人因此多處手指、腳趾因為壞疽截肢。
二審台中高分院,依殺人未遂、轉讓毒品等罪,將詹男判11年10月、黃男8年8月有期徒刑,案經上訴,最高院審理後,認為判決並無不當,7日駁回上訴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