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鄭餘蓉報導
台北市一名吳姓男子2019年帶著陳姓小三坐公車回南港公司過夜,結果剛好被同車的妻女撞見,婚外情就此曝光,氣得妻子飆罵「你很聰明嘛!早上是黃牛幫你犁田晚上當乳牛。她就是老三嘛,可以給你愛情幫你賺錢!」吳男則在事後向兒子坦承「男人到60歲還是會有生理需求」。雙方鬧上法院後,法官審酌吳男妻兒的證詞及錄音內容,認為吳男和陳女確有婚外不倫往來,判陳女須賠償60萬元,全案可上訴。
▲吳男坦承「男人到60歲還是會有生理需求」。(示意圖,與當事人無關/翻攝自PIXABAY)
判決書顯示,根據吳男妻子提供的對話錄音檔內容,吳男外遇被抓包後,在全家面前坦承確實和陳女有不正常的關係,「我承認我錯了,我不應該一時衝動做那件事」,兒子反駁「這不是一時衝動,這是很長一段時間了。做那件事情的時候你有沒有想過這個家?」一旁的妻子也激動怒罵「你很聰明嘛!早上是黃牛幫你犁田晚上當乳牛。她就是老三嘛,可以給你愛情幫你賺錢!」、「不要在那邊滿嘴的仁義道德,一手念經一手摸X」,吳男則再次道歉「對不起!我不是個好爸爸」,並表示「我受不了妻離子散」。
判決書指出,吳男不僅明白坦認與陳女有不正常關係,還在妻子、兒子痛斥其與陳女「在一起」、「打X」、「兩人愛的小窩」、「老三」、「偷吃」、「夫妻一樣出雙入對」時,仍一再道歉乞求原諒,顯見兩人之間確有婚外不倫往來。
雖然陳女出庭喊冤,稱和吳男是朋友關係,互動僅有搭公車、共同購物、開車送貨等,沒有逾越一般男女交往分際,亦未發生性行為;吳男也在另案家事事件中稱僅單戀陳女,雙方無肉體關係。但士林地院認為,綜合所有證據顯示吳男與陳女間確有不倫性行為,否則吳男何須向家人坦白一切、乞求諒解,甚至還向兒子表示外遇的理由是「男人到60歲還是會有生理需求」,因此判陳女應賠償吳妻60萬元。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