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顧元松、王彥婷/台北報導
曾姓騎士家人透過電話表示,他已經10幾年沒回家,成年人了,自己做的事要自己擔。聽在被害家屬耳裡實在心酸。律師表示,雖然可以聲請假扣押,但被害人要事先舉證,檢附相關文件程序完成也要2、3週,這段時間實在很難防止肇事者搶先一步脫產。
▲車禍發生畫面。
按電鈴沒人應門,這就是肇事曾姓騎士的老家,聲稱名下沒有財產,一毛錢都沒賠償,但位於台南的戶籍地看起來經濟狀況應該不差。
遭控曾姓騎士家屬:「他已經好幾年沒回家,10年了。他已經成年了,做了事情要自己擔當」。
談到這件往事,騎士的爸爸撇清關係,也顯得很無奈,類似的車禍案件,不少加害人先行脫產,導致被害人求償無門。
▲藝人葉全真。
藝人葉全真(2006.03):「理想,我還沒有看到」、「我想我今天要的是公道」。
藝人葉全真的父親2003年意外車禍身亡,肇事者不但脫罪還想脫產,葉全真展開反制,提出證明認定假買賣屬於惡意脫產,經過3年官司纏訟,葉全真勝訴。
▲類似的車禍案件中,有些肇事者會先行脫產,導致被害人求償無門。
伯衡法律事務所所長翁偉倫:「你要經過很長的時間去訴訟,那對方可能就脫產了,所以在民事訴訟上面有個假扣押的聲請」。
雖然法律救濟途徑可以聲請假扣押,但被害人需要事先舉證肇事者有脫產的跡象,並交付預估損失的3成保證金和1000分之8執行費,完整程序大約2、3週,但如果被害人沒錢付保證金或在醫院昏迷,很有可能就被肇事者搶先一步脫產,還可以在判決後提出強制執行管收,但律師表示實際執行有難度。
▲伯衡法律事務所所長翁偉倫。
伯衡法律事務所所長翁偉倫:「管收就是把他抓走,以限制他的自由來逼他還錢。畢竟自由的法益跟金錢的法益,在實務上,在法律評價上面,自由法益還是會高於金錢的法益」。
法律站在人道立場卻被有心人鑽漏洞,被害人身心受創,法律之路又如此漫長,何時才能等到這份正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