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洪正達/高雄報導
高雄詹姓男子日前不滿女友小芬(化名)提分手,竟然心生不滿,6日另然趁小芬出門上班之際攔截,強拉到汽車旅館囚禁10多的小時,期間還不顧對方生理期來,硬是性侵2次,最後小芬趁著詹男幫忙買生理用品之際,請櫃檯人員協助報警,全案才因此曝光,警方獲報後依妨害性自主、妨害自由現行犯當場逮捕,事後遭到地檢署聲押獲准。
▲小芬遭恐怖情人囚禁施暴,度過一輩子最黑暗的一天。(示意圖/pixabay)
據了解,詹男(30歲)6日一早就埋伏在小芬家樓下,一直等到小芳準備出門上班時,強行拉住對方後載往汽車旅館談判,一進門小芬就慘遭對方施暴,小芬沒有意願還被對方掌摑後就範,過程中小芬痛苦不堪想離開,但詹男不願讓他走,持續將他囚禁在房內,嚐到甜頭的詹男原本來想再次施暴,但小芬表示目前正值生理期而拒絕,但詹男根本不理會,又再次性侵。
直到當天晚上6點多,小芬請求詹男幫他外出購買生理用品,想說能否藉此逃離,沒想到詹男竟然答應,臨出門前詹男還要求他乖乖待在旅館內,小芬看到對方離開後,立即請櫃檯人員報警,員警獲報後立即趕來,將詹男逮捕。
詹男後續遭到移送後,檢察官進行複訊,詹男一再辯稱是兩人共同去開房間,並沒有強迫她上床,事後還一起洗澡,但檢方根據小芬供述及驗傷單後,認定詹男限制小芬行動自由,還不顧對方反對強上,更有反覆實施之餘,依妨害性自主、妨害自由、傷害罪將詹男聲押獲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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