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奇中心/綜合報導
近日,新北永和地區的浮屍案,引發外界關注,由於屍體遭殘忍分屍,讓人聯想到了中國古代的一種酷刑「人彘」。究竟所謂的「人彘」是什麼呢?又是由誰發明的?
▲執行過「人彘」酷刑的呂后與武則天。(圖/翻攝自百度百科)
事實上,「人彘」這個詞彙歷史悠久,最早由漢高祖劉邦的皇后「呂后」所發明。過程即將人四肢砍除,眼睛挖除、耳朵以銅熏聾、喉嚨毒啞、拔光毛髮,讓受刑者無法求救,接著放置茅坑中,任其自生自滅,過程中極為殘忍。
據記載,第一個被弄成「人彘」的是戚夫人。在劉邦過世後,殘忍的呂后殺害戚夫人兒子,並把戚夫人做成了人彘,最後戚夫人在茅坑,整整掙扎三天才死去。
除了戚夫人之外,歷史上另外兩位受過「人彘」之刑的,就是唐朝的王皇后和蕭淑妃,當時兩女觸怒後來稱霸的武則天,先是挨了百次大板後,接著成了「人彘」,怒不可遏的武則天,最後命令將其四肢剁除,並裝入酒甕之中,還氣得喊出一句「令二嫗骨醉!」,可一窺武則天在殘忍處決兩女時懷有多大的憤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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