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中心/綜合報導
家家有本難唸經,婚姻中難免會有些摩擦,但如果有一方太過份,甚至是家暴,不得已就會走上離婚一途!不過,有些人品性惡劣,不是離婚就了事,事後的糾纏,往往讓當事人身心俱疲;因此,訴諸法律來解決,不失為好辦法!
▲家暴讓婦女痛苦萬分。(示意圖/Pixabay)
據搜狐新聞報導,日前在江西的一位易女士苦與無奈,於是就選擇了向記者求助,女子說,自己跟前夫離婚的時候拿了一萬分手費給對方了,可是前夫卻還是每每深夜就入室來強行「發洩」,還固定三天一次,讓她痛苦萬分。
▲婦女無法忍受前夫長期騷擾。(示意圖/資料照)
經易女士表示,婚後丈夫變得好吃懶做,沒辦法易女士只能自己也給人撐起一個家,兩人也育有一兒一女,但是後來兩人天天吵架,前夫張某就提出了離婚,男孩有張某撫養,女兒有易女士撫養。易女士擔心自己的前夫會一直來騷擾她,所以就拿出了一萬的分手費給前夫,但是沒想到前夫一個月就花光了所有的錢,於是就來找易女士的麻煩,甚至還拿刀威脅易女士發生關係來給自己「發洩」。
聽完易女士的描述,記者提醒易女士,她的前夫張某現在的行為已經屬於違法行為,如果他再來騷擾妳的話,妳完全可以拿起法律的武器來保護自己;不要再忍讓了,否則情況只會越來越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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