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王韻筑、張浩譯/新竹報導
新竹縣一名車主投訴,四年前他將車子停在縣政府前的廣場不幸失竊,他隨即向警方報案,沒想到最近接獲通知,說車子在警局的停車場中找到了,離當初報失地點不到一百公尺遠,卻沒有員警發現車被移置警局,真的相當離譜。
警局停車場內,停放了數十台待領車輛,另一頭還有幾十台機車,這些通通等不到車主將它們領回。不過就在近日,有民眾投訴自己的愛車報失近四年,現在居然在警局被發現。
投訴民眾表示,在99年三月時,他將車子停在新竹縣政府前廣場,不料前去取車時卻不見蹤影,同年五月他到警局報案,卻遲遲沒有消息,直到最近接獲警方通知,說在警局停車場中找到他的車子。
新竹縣警交通隊長范增雄說:「他的車子停在縣政府前廣場被移置,我們車子擺放很久,可能是我們經過多次通知,車主可能沒有聯絡上,所以車主沒有來領回,就一直擺在我們的保管場。」
警方也表示,每三個月就會清查一次警局內車輛,並依照車主登記資料聯繫,能是民眾報案資料與實際不符,才會因此鬧出這個大烏龍,但遺失車輛在警局內一停就是四年,真的不免讓人覺得誇張。(整理:實習編輯張雅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