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洪正達/高雄報導
世間事真的是無奇不有!高雄林姓男子因缺錢花用,竟然向吳姓前妻表明自己已大腸癌末期,要吳女去賣淫吸取陽氣「迴向」給他方能戰勝病魔,為了約束對方,還下降頭並假扮神明要脅吳女,高雄高分院審理後,依《圖利強制使人為性交猥褻罪》判刑9年2個月。
▲吳女被前夫要脅賣淫為他治病,沒想到所得都被前夫拿走。(示意圖/pixabay)
判決指出,林男因缺錢,竟然想方設法將吳女推入火坑,2014年4月起到11月底間,向吳女表示自己有大腸癌,需要她跟別人發生性行為後才能吸取陽氣戰勝癌細胞,起初吳女不為所動,林男見狀後,利用吳女懼怕鬼神的心理,假扮東獄大帝上身並將生辰八字寫在符咒上,向吳女說自己有驅使鬼神的能力,若拒絕的話會被懲罰。
吳女於是在心生恐懼之下,開始上網應召,當嫖客上門後再前往路竹區的一間汽車旅館賣淫,但嫖客所付的10000元費用全被林男取走,2016年6月在三民區九如路上的商旅接客所得2500元也同樣被林男取走,吳婦後來越想越不對,將林男訴諸法律。
一審時,林男否認自己有逼迫吳女賣淫,吳女卻說自己體質特殊很懼怕鬼神,因不得已才順從,不過地院審酌吳女及另2名女子的證詞後,判林男9年徒刑,林男不服提上訴,高分院再加重其刑2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