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佩琪/台北報導
因揭發永豐金弊案,被稱為史上最高等級「吹哨人」的永豐銀前總經理張晉源,2016年因捲入鼎興詐貸案遭到傳喚,訊後300萬元交保,全案台北地檢署第3波偵查終結,鼎興負責人何宗英、總經理張譽瀚、財務主管江美玉等人被依銀行法追加起訴。張晉源等14名銀行人員則獲不起訴處分。
▲鼎興詐貸案第3波偵結,永豐金弊案「吹哨者」張晉源獲不起訴處分。(資ˋ料照/翻攝自TRF受害聯盟 YouTube)
檢調追查,鼎興貿易於2008年間,因資金出現缺口,涉嫌由江女向9家牙醫診所、醫院牙科部商借醫師個人或診所簽發的支票,何宗英再以此向銀行、民間租賃公司詐貸322次,不法所得共約37億餘元。
2016年間檢方第一波偵查終結,將何宗英等共17人依違反銀行法起訴,何宗英並被求刑20年。2017年間,第二波再起訴何宗英等18人。
第3波偵查終結,檢方認為,何宗英、江美玉等人,涉嫌以不足擔保品向銀行詐貸近20億餘元,導致銀行呆帳損失,依法追加起訴,張晉源等永豐金、永豐銀、華南金等14名銀行高層、行員,獲不起訴處分。
張晉源自揭發永豐金弊案後,2019年間被永豐銀自訴刑事告訴,控訴他於2016年間,負責出售永豐子行美國遠東銀行時,未在董事會揭露「遞延所得稅資產備抵」及「備抵壞帳迴轉價值」,導致交易價格被低估,最後被賤賣,目前全案尚在法院審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