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佩琪/綜合報導
台南一名陳姓女子因新冠肺炎(COVID-19)疫情關係,工作的餐廳營運不佳,又在未婚狀態下,生下與前男友的孩子。陳女不敢告訴家人,在浴室裡產子後,悶死兒子,藏在房間衣櫃。一審陳女被判刑1年2月,法官考量情堪憫恕,宣告緩刑3年,1年內每月須接受2次心理諮商。二審台南高分院駁回上訴,維持原判,全案仍可上訴。
▲陳女未婚生子不敢告訴母親,剛生產完悶死兒子藏在衣櫃裡。(示意圖/翻攝畫面)
根據判決,20多歲的陳女平日在台南一家餐廳工作,2019年間與前男友交往,同年8月分手,當時陳女已經有了身孕。因擔心被母親責罵,遲遲不敢告訴母親,連產檢都不去做。
2020年2月間,陳女獨自在住處浴室生下一男嬰,但在未尋求任何協助下,自己剪斷男嬰臍帶,悶死男嬰並裝進塑膠袋中,藏放在房間衣櫥內。事後案件爆發,陳女供稱,因為看到孩子已死亡,才會裝進塑膠袋藏起來,對孩子感到相當抱歉。
不過法官根據調查,認定陳女生產時,男嬰是活胎,卻以趴睡或裝塑膠袋的方式導致男嬰窒息死亡,不採信男嬰為猝死,依殺嬰罪判處陳女1年2月球徒刑。不過考量陳女個性較孤僻,賴以維生的餐廳又因疫情停業,使得陳女失業,尚有情堪憫恕之處,因此宣告緩刑3年,緩期期間需付保護管束,判決確定後1年內,每月需接受2次心理諮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