靶材廠光洋科爆發經營權之爭,法院日前裁定兩派人馬不得召開股東臨時會,不過傳出仍在徵求委託書。金管會表示,法院裁定沒有說不能徵求委託書或相關前置作業,且裁定仍可抗告;金管會將密切注意相關作業流程,依法行政。
▲光洋科股臨會遭禁仍收委託書,金管會回應了。(圖/記者戴玉翔攝影)
光洋科董事會11月5日撤換董事長馬堅勇,由台鋼董事長王炯棻接任,引爆經營權之爭,馬堅勇、王炯棻兩人皆稱自己是光洋科董事長,後續台鋼派獨董吳美慧、公司派獨董吳昌伯分別召集股臨會,但日前遭法院雙雙裁定禁開,均可抗告。
雖然法院裁定兩派人馬禁開股臨會,但傳出仍有委託書徵求行為,引起外界關注。
金管會證期局副局長蔡麗玲今(14)日在例行記者會說明,法院裁定仍可抗告,且法院裁定內容為當天不能召開股臨會,並沒有說不能徵求委託書或相關前置作業,依此裁定內容,金管會沒有法律依據可要求公司停止全部程序。
換言之,由於目前此裁定還在可抗告期間,若兩派抗告成功,仍可召開股臨會,在裁定尚未被完全確定之下,金管會無法要求雙方停止前置作業。
她強調,金管會已請集保結算所緊盯相關股務作業及委託書徵求程序是否符合規定,若發現有任何不合規定的情形,將依法行政,保障投資人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