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心/周羿彣報導
▲公投日必帶3物,還有7大注意事項別做。(圖/資料照)
今(18)日公投登場,四大議題包含「重啟核四」、「反萊豬」、「公投綁大選」、「珍愛藻礁」,關於公投的必帶3物、投票時間、注意事項,《三立新聞網》幫大家整理出懶人包。
◆誰可以投票:
18歲以上的國民有公投權,但必須是110年8月27日以前滿18歲者,也就是92年8月28日(含)以前出生的國民,才有投票權,今年8月28日以後才滿18歲的沒有公投權,因為法定投票日是110年8月28日。
◆投票時間:
110年12月18日上午8時起至下午4時止。
◆我要去哪投票:
內政部戶政司已經開放線上查詢,只要在「110年全國性公民投票投票所地點查詢服務」網站,輸入身分證統一編號、出生日期、圖形驗證碼,就能知道自己該去哪投票。
◆去投票要帶什麼:
投票必帶3物是國民身分證、印章、投票通知單,另外為配合政府防疫規定,必須配戴口罩。
◆公投票4案的顏色、樣式:
第17案「重啟核四」為白色投票單、第18案「反萊豬」為淺黃色投票單、第19案「公投綁大選」為粉色投票單、第20案「珍愛藻礁」為金黃色投票單。
◆公投4案的同意、不同意代表什麼?
第17案「您是否同意核四啟封商轉發電?」
同意→重啟核四
不同意→核四繼續封存
第18案「你是否同意政府應全面禁止進口含有瘦肉精(萊克多巴胺等乙型受體素)豬隻之肉品、內臟及其相關產製品?」
同意→ 含萊劑豬肉不得進口
不同意→仍進口含萊劑豬肉,維持現狀
第19案「你是否同意公民投票案公告成立後一個月起至六個月內,若該期間內有全國性選舉時,公民投票應與該選舉同日舉行?」
同意→若公投成案半年內遇大選,公投、大選需同時舉行
不同意→公投與大選脫鉤,選務分開
第20案「您是否同意中油第三天然氣接收站遷離桃園大潭藻礁海岸及海域?」
同意→規劃三接替代方案
不同意→維持原址蓋三接
◆公投案如何才通過:
據《公投法》第29條規定,只需有效同意票達投票權人總額四分之一,且有效同意票超過不同意票,就算公投通過。2021年公民投票案全國有投票權人數為1982萬5468人,依規定,有效同意票達投票權人總額四分之一以上者即為通過,因此過關門檻至少要有495萬6367張同意票。
◆投票日7大事項勿做:
《公投法》雖無禁止當日宣傳,但仍有一些規定,民眾須特別留意,避免觸法!
1,禁止攜帶武器或危險物品入場。
2,禁止攜帶行動電話或有攝影功能的器材進入投票,已關閉電源的裝置則不在此限。
3,不可配戴公投相關文字、符號或圖像的貼紙、服飾或其他物品,也不能喧嚷、干擾、勸誘他人投票或不投票。
4,排隊等待時,投票所內保持1.5公尺以上、投票所外保持1公尺以上距離。
5,超過時間不得進入投票所,但已於規定時間內到達投票所尚未投票者,仍可投票。
6,將公投票投入對應票匭後,不得逗留或將公投票帶出投票所,若將票攜出,依法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新台幣1萬5千元以下罰金。
7,居家隔離者、居家檢疫者,以及符合病例定義的「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通報個案於接獲通知檢驗結果前,不得進入投票所投票及參觀開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