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盧素梅/台北報導
立法院今(21)日三讀通過陸海空軍軍士官任職條例修正案,刪除軍官、士官育嬰留職停薪申請,僅得以本人或配偶之一方為限的條文,也就是軍職夫婦都能申請育嬰假,讓國軍官兵有完善且具彈性的育嬰留職停薪制度。
▲立法院今(21)日三讀通過陸海空軍軍士官任職條例修正案,軍職夫婦都能申請育嬰假(資料照/何志偉辦公室提供)
為提升生育率,國防部因此手心女人擬具「陸海空軍軍官士官任職條例第九條之一及第二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刪除申請以軍士官本人或配偶之一方為限的規定,以營造友善從軍環境、鼓勵國人生育,並獲立法院三讀。
立法院院會今三讀條文刪除原條文第9條之1有關軍、士官育嬰留職停薪申請,僅得以本人或配偶一方為限的規定。本次修正條文施行日期授權由行政院定之。
立法院今也三讀通過「陸海空軍服制條例增訂第9條之1條文及第2條附圖修正案」,三讀條文考量現役軍人因部分單位任務特殊,所著工作服裝無法統籌撥補,明定得以發放服裝代金取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