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中心/綜合報導
「凌遲」俗稱「千刀萬剮」,是一種古代極刑,執行方式是用刀將犯人碎割,使其極盡痛苦而死,而歷史上最後一個被凌遲處死的罪犯是誰?他都做了哪些事呢?據民間傳言,「凌遲」處死時,劊子手先在犯人大腿肌上,割一塊肉拋上天,這叫「祭天肉」;第二刀叫做「遮眼罩」,劊子手把犯人頭上的肉皮割開,拉下來遮住眼睛,避免犯人與劊子手四目相對,影響行刑。歷史上曾記載被「凌遲」處死的人,如明朝末年的宦官劉瑾,共計剮了3,357刀才死。
▲清末大盜康小八,被逮之後凌遲處死。(示意圖/翻攝百度百科)
唐代以前,最重的刑罰是「斬首」,五代才開始在刑法之外增設了「凌遲」,直到清末,隨著封建社會的結束,「凌遲」這種慘無人道的酷刑,也隨之被廢除了。歷史上最後一個被「凌遲」處死的人,是清末大鬧北京城的惡棍康小八,同時,康小八也是個殺人不眨眼的惡魔。康八本名叫做康天心,是光緒年間縱橫京津兩地的大盜,江湖人稱康小八,他因為下手狠辣,被當地一個財主看中,要他做了自己的馬弁,後來卻被康小八一槍打死。
之後,他又陸續殺害了許多人,因此被清廷通緝。後來他一個表弟,告知其母親有病,而騙他回了老家。最終,康小八被形意拳名家尚雲祥、馬玉堂等擒獲。當時剮刑已經許久不使用,且《大清律》上也無凌遲行刑的具體條款,所以執行者只好草草地了結了這個惡棍。據傳,剮刑一般都是先在受刑人額頭上下刀,將臉皮拉下來遮住眼睛。在行刑過程中,康小八一聲沒吭,旁邊一個監刑官覺得他很硬氣,便讓人用鋼針捅了他心臟,迅速結果了他。不過康小八也算為剮刑(凌遲)畫上了一個句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