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王宣晴/台南報導
▲台南市副議長林炳利涉詐千萬助理費,妻子遭羈押禁見。(圖/翻攝自林炳利臉書)
台南市議會副議長林炳利與妻女涉嫌以人頭助理詐領高額助理費,檢調28日前往搜索,查扣帳戶資料等相關證物,並將林炳利的洪姓妻子、女兒及姪子等23名被告帶回偵訊,訊後依貪污治罪條例聲押洪姓妻子,林炳利女兒及姪子則分別以10萬、5萬交保,洪婦僅坦承偽造文書,否認貪污,南院並不採信,認為有串供滅證疑慮,29日晚間裁定羈押禁見。
檢方調查,林炳利與妻女、姪子從2010年12月25日起至今,涉嫌以20名親友名義,向台南市議會詐領助理費,初步估計詐領金額約2千7百多萬元,全案依貪污治罪條例偵辦,檢方訊後以洪姓妻子有串供滅證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林姓女兒以10萬元交保,洪姓姪子則以5萬元交保。林炳利因罹癌住院化療,28日並未到案說明,檢方將擇日傳喚偵訊。
▲台南市副議長林炳利涉詐領助理費,妻子遭羈押禁見。(圖/翻攝自林炳利臉書)
據查,洪婦負責林炳利服務處管帳及財務工作,以「人頭助理」方式向臺南市議會申領助理公費,並統一保管人頭助理的存摺、提款卡,洪婦再親自或請其他人去提領、轉帳,經初步清查,詐領助理公費共計1千8百多萬元,金額龐大,涉案人頭助理達10數人。
但洪婦卻喊冤,認為她僅犯偽造文書罪,矢口否認貪污犯行,但南院並不採信,認為以目前的證據足認洪婦涉犯貪污治罪條例及刑法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且洪婦不斷強調林炳利並不知情,也不願交代涉案的事實情節及金流,有勾串、滅證之虞,裁定羈押禁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