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校工會近日發函教育部,質疑輔英科技大學校長遴選程序有瑕疵,教師代表未經投票選舉。校方解釋,這次遴選是因校長辭職,作業時程較急迫,但都有依規定辦理。
▲輔英科大遭質疑校長遴選程序有瑕疵。(圖/翻攝自google maps)
輔英科大網站於11月23日公告,正式徵求第5任校長候選人,但中時新聞網今(30)日報導,校內教師透過私校工會,質疑遴選委員會中的教師和行政人員代表,沒有依往例經由各單位「投票」產生。
教育部表示,12月23日收到私校工會反映輔英科大遴選爭議,已於日前發函請校方說明。校方回函解釋,遴選作業都依照「輔英科技大學校長選聘及解聘辦法」辦理,這次遴選是因前校長辭職,為避免空窗,作業時程較為急迫,因此未沿用第4任校長遴選的校內委員推薦方式,而是由董事會轉請各單位推薦。
輔英科大校方指出,各單位已於11月8日將推薦名冊檢送董事會,其中教師代表由各學院各自辦理推薦作業,每學院推薦3人;行政人員代表由人事室將符合資格者簽請校長,校長依部門、資歷、性別考量勾選3人;附設醫院代表則由院長圈選3人。
教育部表示,依照大學法第10條第1項,私立大學校長由董事會遴選,報請教育部核准聘任。對於私校工會質疑教師代表未經「投票」,教育部回應,根據「輔英科技大學校長選聘及解聘辦法」第4條,教師代表由董事會自專任教師遴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