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大併台灣之星,台灣之星1股換台灣大0.04508股。(圖/台灣大哥大提供)
台灣大哥大董事會今(30)日通過吸收合併台灣之星案,台灣大哥大將以發行新股方式與台灣之星合併,合併後台灣大哥大為存續公司,台灣之星消滅公司,本合併案預計取得公平會及NCC核准後訂定合併基準日。
台灣大哥大表示,本合併案為每股台灣之星普通股換發台灣大哥大0.04508股普通股進行合併,台灣大預計增資發行2.82億股普通股。
台灣大哥大希望合併案儘快獲得NCC、公平會等主管機關核准,發揮營運綜效,以期為雙方用戶、員工、股東爭取最大權益。